11月9日濰坊歐標木托盤生產 歐洲進口托盤產品
European Pallet Association e.V.(EPAL)歐洲托盤協會(埃帕)近期接到中國客戶關于進口歐洲托盤流通性與真實性的咨詢與投訴,隨著中歐貿易的不斷推進,大量來自歐洲的托盤產品進入國內市場,針對這些托盤我們特此聲明:歐洲進口托盤不等同EPAL托盤
2017年2月EPAL提前中止與UIC等托盤體系的接納協議,含有以下標識的托盤將禁止在EPAL埃帕流通體系中流通,請勿購買含有以下標識的托盤產品:
1)包含UIC標識的托盤
2)包含EUR標識的托盤
3)包含MAV, CD, ADIF, GreenCargo等標識的托盤
進口EPAL產品加施維修釘
所有進口的EPAL產品都是二手EPAL托盤產品。根據ISPM15木質包裝檢驗檢疫協議,幾乎所有歐洲進口托盤在再次出口使用前都接受新的檢驗檢疫處理。根據EPAL的 手冊要求,再次熱處理屬于嚴重影響托盤質量與流通性的指標,由持有EPAL維修執照的單位嚴格根據質量手冊進行處理,并在處理之后加施顯示該執照商編號信息的維修釘后方可進入EPAL托盤池中進行流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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